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青年路站)是由广州开发区总工会、广州市黄埔区总工会独立建设、由广州开发区穗港智造合作区总工会负责管理的职工服务中心。因该站点的吊顶及墙体出现多处渗漏情况,为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我会拟对该站点实施维修维护,消除安全隐患,特结合实际制定本项目招标工作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穗港智造合作区总工会2025年青年路职工站天花板维修工程
1.本项目为广州开发区穗港智造合作区总工会对青年路职工站做改造维修工程。维修项目内容是指对站点内部所有场室出现的天花板漏水问题进行勘查、维修施工,主要内容有但不限于:
漏水原因勘查,精准定位漏水源;根据勘查结果,制定科学、有效的维修方案如内顶部防水层重铺、排水系统疏通加固和外墙渗漏点修复等;维修施工包括拆除/恢复天花板吊顶、修复漏水点、排水系统疏通加固、受损室内墙面修缮、垃圾清运、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等所有必要工序,供应商在本项目预算金额范围内提供尽可能完善解决漏水及安全风险隐患的措施。
2.成交供应商须承诺本次维修工程所使用的一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防水涂料、密封胶、管道、吊顶板材、腻子、油漆等)必须为全新、未使用的合格产品。
3.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所有材料要全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环保、安全和防火阻燃标准(如《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限量》JC1066-2008、《室内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限量》GB18582-2020等),并满足本项目所在地的各项规定。
4.成交供应商在主要材料进场施工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材料的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必须是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测试报告)、出厂证明、所选用材料的品牌、型号、单价等全套质量证明文件,经招标人验收认可后方可使用。未能提供或提供不全者,招标人有权拒绝使用该材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项目竣工前须经招标人验收审核同意通过后才能退场。
5.本次维修项目须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则另行协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于资格审核检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防水防腐、建筑修缮、装饰装修、建筑工程等相关内容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或建筑防水工程资质等相关资质。
4.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违法记录。
5.具有类似天花板漏水维修工程的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青年路站),黄埔区青年路115-119号。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
2.公司基本情况、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3.特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一)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将以收到电话通知或短信通知为准。
(三)提交投标文件(详见附件1)及递交地址:投标文件一式三份送至广州市黄埔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青年路站)一楼,青年路115-119号,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小组对响应文件做综合对比,按综合评分高低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主办: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承办: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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